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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出台进一步简化外国公民入境签证手续措施
2018-07-10 16:54
  

  74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关于就完善外国公民入境手续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总统令,其中主要内容如下:  

  一、从2018715日起,乌将启用电子旅游签证申请和签发系统(网址:https://e-visa.gov.uz),取消外国公民必须到乌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的规定。电子旅游签证为一次入境,在乌停留期不超过30天,自签发之日起90天内有效。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申请办理签证,申请受理期限为两个工作日(从提交申请次日起算)。电子旅游签证通过电子邮件发放,费用20美元,通过国际支付系统以电子方式支付。  

  二、从2018715日起,包括中国在内101个国家的公民在乌境内经国际机场中转且停留时间不超过5天,可免签入境。上述公民需持有前往第三国机票,且航空公司应及时向乌国家安全局边防部门提供旅客相关信息。  

  三、未满16周岁外国公民,如持有出国护照或生物识别旅行证件且有法定监护人陪同,可免签入境。其在乌停留时间应与其陪同人员护照中乌入境签证有效期一致,但最多不得超过90天。如外国公民在乌境内停留期间年满16周岁,应在乌内务部移民和国籍部门办理出境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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