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减轻对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违反居留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2020-02-26 20:50
乌当局于2019年底对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违反在乌居留规定所负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违反在乌居留规定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由原来追究刑事责任调整为行政处罚。
二、进一步细化相关行政处罚标准:
(一)违反护照管理规定
1、无护照或持无效护照、无效定居证在乌居留,未办理临时或长期居留手续,未按照居住地办理居留,故意损毁或因保管不当造成护照、定居证丢失,以上行为将被处以二分之一以上3倍以下最低工资标准的罚金。如当事人在接受行政处罚后1年内再次出现上述违法行为,将被处以5倍最低工资标准的罚金。
2、如允许无身份证件或未办理居留手续人员留宿,房屋主人将被处以5倍最低工资标准的罚金。如相关责任人在接受行政处罚后1年内再次出现上述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0倍最低工资标准的罚金。
1、持无效证件在乌居留、违反临时居留登记规定、逾期滞留不出境或违反乌过境规定者,如违规期限不超过10天,将被处以5倍最低工资标准的罚金;如违规期限多于10天少于30天,将被处以10倍最低工资标准的罚金;如违规期限超过30天,将被处以20倍最低工资标准的罚金。
如当事人拒绝交纳罚款,将被驱逐出境且1年内禁止入境。如接受行政处罚后1年内再次出现上述违法行为,将被驱逐出境且3年内禁止入境。
2、因私人事务邀请外国公民入境或为其提供住所、交通工具,如该外国公民违反居留规定,邀请人将被处以10倍最低工资标准的罚金。
3、违反乌居留规定接待外国公民的相关责任人,将被处以20倍最低工资标准的罚金。
(注:目前乌最低工资标准为22.3万苏姆)
中国大使馆提醒所有中国公民深入了解并严格遵守乌方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