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服务 > 领事保护与协助
温馨提醒
2014-02-07 19:40
 

  近日,乌兹别克斯坦外交部通告各国驻乌外交代表机构称,外国公民在乌遗失本国护照或回国证件后,因未及时在乌内务机关办理遗失证明,导致出乌境时经常遇到问题。  

  鉴此,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提醒各位旅乌中国同胞,如在乌遗失中国旅行证件,请尽快到遗失地的内务机关办理护照遗失手续,并在中国驻乌使馆申请补发证件时提交乌方出具的遗失证明,以便使馆补发相应的中国旅行证件,以及乌内务机关办理相关的签证和居留手续。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