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疫情形势十分严峻,跨境旅行依然存在较大感染风险,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强烈建议您“非必要,不出行”。如确需赴华,请务必遵守各项防疫规定,配合做好远端防控工作。现就自乌兹别克斯坦赴华航班旅客核酸、血清抗体“双检测”及申请健康码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在乌居住中国公民或临时来乌出差中国公民请务必搭乘自乌赴华直航航班回国,避免中转第三国赴华。我馆将根据航空公司提供的乘客名单为直航航班乘客审发健康码,不为自乌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
二、在乌居住中国公民申请健康码要求:
(一)申请者登机前14天应严格自我隔离和健康监测,登机前48小时内在我馆指定的两家检测机构均分别完成核酸和血清抗体采样、检测,获得检测报告后通过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一次性上传以下材料照片:
1、护照首页;
2、有效的乌签证页(如系免签入境,需上传护照内最近一次出入境章照片);
3、两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血清抗体检测报告;
4、《企业隔离管理承诺书》(企业务工人员)或《个人隔离防护承诺书》(个体经商人员等)。
(二)曾确诊患有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IgM、IgG抗体检测任一项曾为阳性的申请者(曾接种疫苗人员除外),须在登机前15至30日内完成CT检查及1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如核酸和IgM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请严格自我隔离(登机前检测除外)和健康监测直至登机,并于登机前48小时内在使馆指定的两家检测机构均分别完成核酸和血清抗体采样、检测。除第(一)点要求上传的材料照片外,还需上传登机前15至30日内完成的CT检查报告、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合格报告。
(三)曾接种新冠疫苗的申请人同样需要于登机前48小时内在我馆指定的两家检测机构进行交叉“双检测”,同时上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如我馆认为无法核验疫苗接种证明真伪,请根据我馆要求填写和上传《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如曾接种新冠疫苗的申请人血清IgM或IgG抗体不合格,我馆会对具体原因进行分析。为避免行程受到影响,建议此类人员登机前15至30日内预作1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备查。
三、临时来乌出差中国公民申请健康码要求:
因公务来乌且入境后在乌停留期不超过一个月视为临时来乌出差商务人员。请此类人员在乌公务活动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要在公共场所摘脱口罩,公务活动结束后即严格自我隔离,避免感染。申请健康码时请一次性上传以下材料照片:
1、护照首页;
2、有效的乌兹别克斯坦签证(如系免签入境,需上传护照内最近一次出入境章照片);
3、两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血清抗体检测报告;
4、所在企业出具的因公出差证明函;
5、如非免签入境,需上传办理签证时乌方出具的邀请函。
四、在第三国居住中国公民经乌中转赴华申请健康码要求:
(一)所在国有赴华直航航班的第三国人员,请勿经乌中转赴华,我馆将不为此类人员审发健康码。
(二)所在国无赴华直航航班的第三国人员,如需经乌中转赴华,无论其来乌交通方式,均须在始发国进行“双检测”,并先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要求申请获得有效健康码。抵乌后,需按我馆要求在两家指定检测机构进行交叉“双检测”,并提交检测证明、护照首页、来乌签证(或出入境章、落地签等)、始发地审发的健康码截图及其他必要材料。
五、其他事项
1、我馆48小时内交叉“双检测”指定检测机构分别为NDC-Medic和中乌医药科技城。15至30内“双检测”可在使馆指定检测机构名单中任意一家进行(机构名单请见http://uz.chineseembassy.org/chn/sgxx/sgsd/t1841456.htm)。如需进行CT检查,塔什干居住人员请在NDC-Medic进行检测;其他各地居住人员可在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由所在企业出具证明函,证明CT检查结果真实有效。
2、所有赴华人员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检测完成后请自我闭环管理,在赴机场途中、机场内及在机舱内全程佩戴口罩,严防旅途感染风险。
3、所有健康码均将不晚于航班起飞前4小时完成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切勿催促,特殊紧急情况下,可拨打我馆领保电话,或现场通过航司求助。如因个人申报信息错误或不全等造成无法审核通过、乘机延误、滞留、遣返等情况,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以上规定自2021年6月21日起执行。
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