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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申请健康码有关要求的通知
2021-12-31 22:15

(2021年12月31日更新)

    12月29日,世界卫生组织警告称,传播性更强的奥密克戎毒株和目前仍广泛传播的德尔塔毒株若无法遏制,可能会导致全球新冠病例如“海啸”般激增。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再次郑重提醒各位在乌同胞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并强烈建议您“非必要,不出行”。如确需回国,请务必遵守各项防疫规定,配合做好远端防控工作。根据国内最新要求,自即日起,对乌兹别克斯坦赴华航班乘客申请健康码有关要求调整如下:

    一、关于为有既往感染史人员审发健康码

    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和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确认痊愈,上述检测和诊断日期应晚于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日期。距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最晚出具日期已满3个月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出具日期无需满3个月),可进行核酸预检测(两次、在不同指定检测机构、间隔24小时以上),结果阴性的,进行为期14天的健康监测和登机前48小时内的交叉“双检测”,合格后可申请健康码。

    二、关于为接种非灭活疫苗且无既往感染史人员审发健康码

    如申请人接种非灭活疫苗且无既往感染史,可不再进行针对S蛋白的血清IgM抗体检测,凭核酸和N蛋白IgM抗体检测合格结果即可申请健康码。

    三、其他检测要求仍参照使馆2021年10月15日通知执行。http://uz.chineseembassy.org/chn/sgxx/sgsd/202110/t20211015_9551085.htm)。

    值此新年来临之际,祝各位同胞节日快乐,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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