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驻乌使馆对乌兹别克斯坦公民申请F字和M字签证的新规定
2017-07-26 14:48
根据国内指示,自2017年8月1日起,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对乌兹别克斯坦公民申请F字和M字签证将采取如下新规定:
对乌兹别克斯坦政府机关、国家委员会、各州政府、塔什干市政府、国家公司等公职人员申办赴华签证,无需提交《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仅需提交中国境内出具的普通邀请函和乌兹别克斯坦上述政府机构或公司出具的照会、公函;
对乌兹别克斯坦普通商贸人员申办赴华签证,无需提交《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仅需提交中国境内出具的普通邀请函和乌兹别克斯坦工商会担保函、注册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单位工作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