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任职人员及其近亲属(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申请个人旅游签证:
(一)提供任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公函,公函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任职人员具体情况(姓名、生日、护照号码、担任职务或工作情况描述、每月工资额、工龄等);
2、准假证明;
3、同行近亲属个人信息(姓名、生日、护照号码)及其与任职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描述(如函中无法提供此条内容,可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或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二)如任职人员本人不同行来华,其近亲属申请个人旅游签证,需提供任职人员所在单位工作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任职人员出具的关于亲属赴华的担保信,担保信内容包括:
1、近亲属个人信息及亲属关系陈述;
2、在华行程说明;
3、任职人员就近亲属在华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和旅行费用进行担保;
4、任职人员签字、日期。
(三)任职人员的未成年近亲属单独或与单方家长赴华,还需出具不与其同行的家长或监护人的出行同意书。
(四)除上述材料外,有关人员申请个人旅游签证,还须提交:
1、基础材料:本人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如实、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署的《签证申请表》1份,本人2英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护照照片1张;
2、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或中国境内单位(旅行社等)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
二、获乌国家安全部门、公共安全部门公函担保人员,以及乌外交部门照会担保人员申请个人旅游签证,除上述公函或照会外,还须提交:
(一)基础材料:本人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如实、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署的《签证申请表》1份,本人2英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护照照片1张;
(二)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或中国境内单位(旅行社等)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
(三)申请人如系未成年人,且单独或与单方家长赴华,还需出具不与其同行的家长或监护人的出行同意书。
三、其他人员申请个人旅游签证:
(一)2年内曾来华人员,如能出示2年内正常、良好的入出中国记录,须提交:
1、基础材料:本人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如实、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署的《签证申请表》1份,本人2英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护照照片1张;
2、无犯罪记录证明;
3、财务状况证明:
(1)银行存款证明,不低于3000美元且足以支付在华期间旅行费用(每日不低于100美元),
(2)在华旅行期间的旅行医疗保险,
(3)如有不动产权证明,亦可提供,作为酌定因素;
4、家庭状况说明(包括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或离婚证、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等);
5、中国境内同时具有入境和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资质的旅行社出具的邀请函(参考模板附后,相关旅行社名单可在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官网上查询,网址http://zt.mct.gov.cn/cjyzl)
(二)2年内首次来华人员,须提交:
1、基础材料:本人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如实、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署的《签证申请表》1份,本人2英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护照照片1张;
2、无犯罪记录证明;
3、财务状况证明:
(1)经过公证的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账单,该账单经常可支配金额及申请时余额均不低于5000美元且足以支付在华期间旅行费用(每日不低于100美元),
(2)在华旅行期间的旅行医疗保险,
(3)如有不动产权证明,亦可提供,作为酌定因素;
4、身份状况证明:
(1)在职人员(含个体商户)需提交雇主单位出具的经公证的在职证明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及盖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商户营业执照上需注明其姓名)。
证明信内容包括:
①在职人员具体情况(包括姓名、生日、护照号码、担任职务或工作情况描述、工龄等);
②准假说明;
③签字人姓名、职务;
④单位地址、电话、传真号。
(2)未成年人(18岁以下)需提供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证明、父/母近一年银行流水账单(该账单经常可支配金额及申请时余额均不低于3000美元且足以支付该未成年人在华旅行费用)、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证明信、父/母签字的同意支付费用声明。如未成年人系单独或与单方家长赴华,还需出具不与其同行的家长或监护人的出行同意书。
(3)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5、家庭状况说明(包括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或离婚证、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等);
6、中国境内同时具有入境和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资质的旅行社出具的邀请函(参考模板附后,相关旅行社名单可在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官网上查询,网址http://zt.mct.gov.cn/cjyzl)。该邀请函须在中国境内办理印鉴属实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