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印度共和国外交部长苏杰生、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斯迈洛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扎帕罗夫、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外交部长比拉瓦尔、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米舒斯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拉苏尔佐达、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里波夫出席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会议。
上合组织秘书长张明、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米尔扎耶夫、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轮值主席瓦哈波夫、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理事会轮值主席米尔索阿托夫出席会议。
上合组织观察员国代表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理戈洛夫琴科、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第一副总统穆赫贝尔、蒙古国总理奥云额尔登,会议主办国客人土库曼斯坦副总理格尔季梅拉多夫,以及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执行秘书阿利斯夏巴纳、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主席米亚斯尼科维奇、中西亚经济合作组织秘书长诺济里、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副执行主任迟方、独立国家联合体执委会副主席涅马托夫出席会议。
各代表团团长在友好、建设性和务实的气氛中围绕当前国际和地区发展重大问题交换意见,讨论了加强上合组织框架内经贸和人文合作的优先举措。
各代表团团长高度评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担任2021年至2022年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期间所做工作,支持积极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2022年9月16日,撒马尔罕)成果。
各代表团团长支持印度共和国担任2022年至2023年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当今世界正进入快速发展和大变革的新时期。各国相互依存日益加深,信息化和数字化进程加速。
成员国在当前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立场相同或相近,重申坚持以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多边主义,平等、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文化文明多样性为基础,在联合国中心协调作用下通过各国间平等互利合作,建设更具代表性、更加民主公正的多极世界。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成员国基于《上合组织宪章》宗旨和原则,反对通过集团化、意识形态化和对抗性思维解决国际和地区问题,坚持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威胁和挑战。考虑到上合组织成员国的意见,团长们重申,共同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形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理念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上合组织成员国将致力于践行《上合组织宪章》宗旨和原则,促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和安全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繁荣、清洁的世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各代表团团长重申,上合组织成员国认为继续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十分重要,将继续维护和巩固以世界贸易组织原则和规则为基础的开放、透明、公平、包容、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开放型世界经济发展,反对破坏多边贸易体制、威胁世界经济的保护主义行为和违背世贸组织原则的贸易限制措施。团长们强调,实施未得到联合国安理会认可的单边经济制裁对其他国家和国际经济关系造成不利影响。
各代表团团长重申,上合组织支持提高世贸组织作为讨论国际贸易重大议题和制定多边贸易规则关键平台的效率,强调有必要尽快对世贸组织进行包容性改革,推动其自身发展适应当今经济形势,有效履行谈判、监督和争端解决的职能。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上合组织成员国支持开展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为促进贸易和投资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实现商品、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支持各方为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包括为促进“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所做工作。
各代表团团长认为,应根据国际法原则并兼顾国家利益,利用地区国家、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的潜力,在欧亚地区构建广泛、开放、互利和平等的协作空间。鉴此,团长们注意到在上合组织、欧亚经济联盟、东盟国家及其他相关国家和多边机制参与下建立大欧亚伙伴关系的倡议。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应继续实施《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及其落实行动计划,支持扩大和深化金融、投资、工业、交通、能源、农业等领域合作,实现上合组织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各代表团团长强调,有必要落实《〈上合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2021-2025年落实行动计划》(2020年11月10日,莫斯科),欢迎通过《〈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23-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