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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2004-06-11 10:51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不仅对国家公务员,而且对所有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医疗等福利实行大包大揽政策。只要进了国有单位,就算终身有了保障。尽管这是一种低水准的保障制度,但随着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退休人员越来越多,有些企业的退休人数甚至超过了在职人数,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和困扰。1990年代以来,中国积极推进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法规条文,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证。现在,一个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于一体,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管理社会化的保障制度已初步形成。
   
    --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从主要集中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扩大到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职工的保障权益也得到保证。到2001年底,全国有10802万职工和3381万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是目前中国覆盖范围最广的社会保险制度之一。到2001年底,全国有7629万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中国人口多,就业压力大。为了缓解就业矛盾,从1993年起,中国政府实行劳务市场政策,广开就业门路;特别针对近年来由于调整产业结构而出现的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现象,中国政府还实施了再就业工程。到2001年底,全国城镇从业人员达23940万人;全年通过多种途径使227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在各类事业单位实行的失业保险制度,促进了劳动力合理流动和劳动力统一市场的形成。到2001年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到10355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31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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